憲政(評)091-175號

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日

May  2, 2002

蒙藏委員會的存廢問題

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副教授 藍美華

政府目前正積極推動的行政院組織改造方案,其目的在求精簡人事、提升政府效能及競爭力。在改造方案的討論中,蒙藏委員會的存廢並未獲得應有的注意。中國時報3月18日的報導中指出:「由於部分在野黨人士一再主張外蒙定位是憲法層次問題,不宜用行政手法解決,全案有高度政治性,行政院內部召開政府改造座談會時相當低調,並未廣泛討論。」既涉憲法層次,此問題自是十分重要,豈可草率決定,在未充分討論的狀況下,將其任意裁併,隨便往陸委會、內政部或外交部亂塞了事。

蒙藏委員會原本是基於憲法而設置的綜理蒙藏事務的中央機構,政府播遷來台後,該機構業務逐漸轉為服務海內外蒙藏同胞、保留推廣蒙藏文化,其服務對象除了台灣本地的蒙藏同胞外,還包括內外蒙古、西藏自治區、西藏流亡政府轄區、俄羅斯境內布里雅特及卡爾梅克兩個共和國、以及散居海外各地的蒙藏人士。除服務台灣的蒙藏同胞外,蒙藏委員會固定業務包括輔導蒙古青年來台研習中華文化及漢語文、加強藏胞青年教育與培訓工作、推動與蒙古地區雙向交流、協助培育外蒙專業人才、聯繫與服務海外藏胞、弘揚蒙藏文化宗教等等。眾所週知,蒙藏委員會在中央政府中是個編制很小、預算很少的單位,但在種種客觀條件限制下,蒙藏委員會仍積極發揮以下種種功能:彰顯憲法精神;服務及協助海內外蒙藏人士,凝聚其向心力;推廣蒙藏文化及其研究。

在兩岸分治的狀況下,蒙藏工作在現階段兩岸關係中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。在大陸當局主張「一個中國」的前提下,任何涉及領土和憲法的變更,均會被北京視為走向台獨的徵兆,嚴重影響兩岸關係。儘管大陸當局早在建政之初即承認外蒙獨立,並與之建立外交關係,但對於蒙藏委員會所代表的象徵意義,大陸當局一直相當重視,一旦廢除蒙藏委員會,北京當局肯定會將之解釋成台灣當局推動台獨的步驟之一。如前所述,蒙藏委員會是個編制很小、預算很少的單位,其預算佔政府總預算的比例僅是九牛一毛,廢除蒙藏委員會所能省下的經費極其有限,但卻足以影響兩岸關係,除非我們完全不在乎北京的看法,否則該如何取捨自是十分清楚。

此外,從精簡人事、提高政府效率來看,雖然蒙藏委員會人少錢少,媒體吝於報導,一般民眾也不關心,但裡面的人員並未有任何懈怠,依舊完成該辦理的業務,也有不錯的成果。蒙藏委員會並不是一個人事臃腫、效率不彰的機構,將之裁併無助於達成政府改造的目的。

即便真要裁併蒙藏委員會,自該從大局著想,將之與原住民委員會、客家委員會合併為民族委員會,並將業務擴及其他少數民族。這樣的做法,不但比較可能達到精簡人事、提高效率的作用,也有扶持少數民族的意義。此外,因為大陸本身也設有民族委員會,如此做也不會引發中共對於台獨的疑慮。儘管有部分政府改造委員曾大力主張合併這些單位成立民族委員會,但基於選票考量,民進黨政府不敢裁併客委會及原民會,民族委員會無法成立,就準備將蒙藏委員會切割裁併到其他部會。

外蒙古實際上已是獨立國家,將其相關業務併至外交部似乎是理所當然,但依照我國憲法上規定之固有疆域,外蒙古仍被視為我國領土之一部分,將外蒙相關業務改由外交部辦理似有違憲之虞。蒙藏屬少數民族,有許多文化活動,台灣也還有蒙古人、西藏人,不完全是對大陸業務,將其併到陸委會在性質上並不完全恰當。若再將蒙藏委員會部分業務移至內政部,則蒙藏事務的主體性遭到裂解,不但蒙藏文化的維護與推廣以及蒙藏同胞的福利均會受到影響,也將損及我國憲法精神。

蒙藏委員會花錢不多,默默做著該做的事,服務海內外蒙藏同胞,推廣蒙藏文化,更能在憲法維護及兩岸關係上扮演重要正面角色,對國家有利無害。若按照目前改照方案中之建議,將之切割裁併,非但不能達成政府改照的目的,更會帶來負面影響。因此,對蒙藏委員會的存廢裁併應該多方考慮,不可任意行事,以免「偷雞不著蝕把米」,反而造成對國家的傷害。

(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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