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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水扁出席前資政辜寬敏的八十壽宴時,針對憲政改造,引用辜寬敏曾經提過的「第二共和」的說法,希望大家共同思考如何建立臺灣人自己國家的途徑。接而在日前接受英國《金融時報》的專訪時,他即表示,台灣可以凍結現行憲法,並通過一部新憲法。他認為台灣應該討論第二共和的構思,把台灣從主權界定的荒謬和不現實中解放出來,而又不會激怒中國。他認為在新憲法的序言中,可以處理台灣領土範圍的問題,與其他部分論述憲法所訂立的範圍不相牴觸,如此,可以避免所謂「改變現狀」的問題,技術上,也可以算是繼續遵守三不的承諾。 根據這個說法,筆者以為有三點值得說明: 第一,有關制憲的程序與憲法內容部分。陳水扁以「第二共和」作為憲政改革概念,重點本應放在憲改的內容上,但內容為何卻不得知,如何凍結憲法也沒有說明;尤其前次修憲已把修憲程序設下超高門檻,在沒有任何單一政治力量能啟動修憲,而且民意尚無共識,試問制憲的意義又何在。陳水扁公開表示將任命李鴻禧主持制憲委員會,草擬新憲,交由公民投票決定,則試問,總統是否有權設置制憲委員會,以草擬新憲?以及,總統是否有權將此制憲委員會所草擬的新憲法草案,交付公民投票?這恐怕有違背憲政程序之虞。 根據執政黨的說法,第二共和憲法的版本擬將凍結憲法總綱,擱置主權爭議的部分,而另在憲法前言闡述現況,說明未來在哪些條件下,恢復適用原本憲法總綱的條文。憲法總綱內容包括國體、主權、國民、領土、民族和國旗,如果是要擱置主權爭議,不予處理,其實最好的作法就是維持現行條文。1991年5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,即已將其效力限定在國家統一前的自由地區,因此領土的條文即使不處理,也不會出現法律適用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爭議。 第二,扁政府也知道美國不會支持民進黨在新憲處理敏感議題,但府方給華府的二大說詞,第一是憲改門檻很高,沒有很高共識的版本,不可能過關;第二是第二共和憲法仍沿用「中華民國」國名,並未違反對美國的承諾。扁的這些說法是希望華府的壓力不要那麼大,不過,美方在獲得訊息後,立即發表聲明,請扁看看自己在6月8日公開宣示的承諾,也請扁看看美國國務院在6月8日的聲明。美方表示,扁能否信守承諾,是對扁治國能力的考驗,也是對扁可靠度的考驗。換句話說,美方是不希望所謂「第二共和」的出現。 第三,陳水扁的發言容易引起國際社會的誤解,又容易造成兩岸緊張,其所謂凍結現行憲法,又看不出任何可行性,因此身為總統不該信口開河,如此有失國家元首的身份。但問題在於,既是如此,何以陳水扁仍在此時提出制憲?尤其是制憲這種議題,對北高市長選舉應是票房毒藥,阿扁卻要急著在選前提出制憲。基本上有兩個政治目的:一是為了因應國務機要費的問題,必須立即集結獨派,再度發動一波保扁動作;二是有關他個人在2008年卸任之後的定位問題。如果2008民進黨繼續執政,不論誰當總統,只要阿扁掌握深綠選民,卸任後仍可在一定程度上牽制總統,就像2000年之後的李登輝一樣。反之,如果2008民進黨輸掉執政權,阿扁的深綠路線仍可確立阿扁在民進黨中的地位。 當然,屆時即使阿扁因為失去總統職位,而有被起訴的可能,也比較具有政治影響力,而能操弄意識形態,以保護自己。就此而論,阿扁在信任破產的此時,宣稱要制定新憲,實行第二共和,無非是對權力的眷戀,而繼續操弄台灣民族主義的作法。
(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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