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|||||||
|
||||||||
|
近日許多人期待馬英九能以高道德標準來凸顯與陳水扁的不同,呼籲他應該辭職下台,但筆者認為馬英九此時辭職,結果將是短多長空;看似主動出擊,其實將永遠陷於被動。 護馬心切的人認為,現在辭職,利多於弊,理由除凸顯與阿扁不同與維持高道德自我要求外,更可以順勢與弊案切割,遠離風暴;尤其是任期僅剩四十天,代價根本有限。但這種想法反而替馬英九戴上緊箍咒,使其永難翻身。因為如果馬市長此刻僅以下屬犯錯而辭職,就等於確立了問究政治責任的一種極高標準,而這種標準將會跟隨他直到政治生涯結束為止,絕不可能在此次風暴落幕後成為過眼雲煙。就算馬英九在2008年能登上總統大位,即使他自己能潔身自愛,但他能保證整個行政體系不會出任何紕漏嗎?換句話說,日後只要下屬犯錯,不論問題大小,不論與他是否直接有關,反對者即會以此刻的標準要求他下台,那馬英九豈不隨時必須面對下台的危機? 所以此刻辭職,看似主動出擊,遠離風暴,其實只能確保馬市長在短線上博取美名,但卻可能讓他在日後陷入長期被動挨打的局面。因為馬英九一旦在2008年以後就任總統大位,光應付下屬雞毛蒜皮的紕漏就夠了,哪還有餘力思考國事,推動政務?而且綠營的爛打爛纏,會讓馬英九與整個國民黨政府陷入內耗局面,執政成效恐會大打折扣。 政治人物固然不該拋棄自我的道德要求,墮落到只接受法律這種最低層次的標準,但是民眾在政治責任的追究上,也不該毫無上限。如果大家現在以這種標準要求所有的政治人物,那我國的政務官可能因此更替頻繁,文官體系也可能瀕臨瓦解。筆者贊成若馬英九本人涉入弊案就必須辭職的標準,但下屬犯錯,長官一定要辭職的要求,只不過滿足一般民眾的激情,絕非國家人民之福。 民進黨諸公也不要得意忘形,你們在用比要求阿扁還高的標準來打擊馬英九的時候,你們應該回頭想想早在陳哲男被抓時,怎麼沒人要求阿扁下台?在一旁隔山觀虎的蘇貞昌,是不是也應該在龔照勝、顏萬進、史哲、林忠正等人弊案爆發時,就該下台?
(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) |
||||||||
|
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6號 Copyright(C)2000NationalPolicyFoundation.Allrightsreserved. |
||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