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金(評)095-112號

中華民國九十 五年十一月 十五日

November  15 ,2006

台灣卡債問題研析

財金組助理研究員 林姿儀

一、卡債問題的始末 

1. 消費金融不當與金融監管疏失,致使雙卡放款激增: 

19997月亞洲金融風暴發生以來,我國銀行逾期放款上升,企業金融(Corporate Banking)業務緊縮,銀行為求獲利成長,遂轉移重心至消費金融(Consumer Banking)業務,尤以信用卡及現金卡業務(簡稱雙卡)更被視為獲利的「金雞母」,業者爭相搶進,為擴大佔有率而浮濫發卡:依據金管會統計資料,20046月至20057月間,雙卡合計放款餘額於由6,631億元劇增為8,056億元,其中現金卡放款餘額更由1,934.55億元劇增為3066.97億元。然而,對於雙卡放款規模快速增長,主管單位並未善盡職責,監督不周、疏於管理,坐視發卡亂象橫生。

 

2. 銀行監管單位政策不當,間接促成暴力討債: 

銀行委外催收發生暴力討債案件,銀行監管單位要負一部份的責任。過去為處理銀行不良債權,監管單位為分散風險,要求銀行不得將不良資產賣給同一集團或自家公司的子公司。但也引發管理不易,銀行無法確切得知資產管理公司催收情形,因而發生不法催收或暴力討債的事情,原本單純的金融行為,惡化為社會暴力事件。

 

3. 「卡奴一族」與「卡賊一族」引發社會關注: 

20051123日本黨立委徐中雄會同黨團召開記者會,指出目前社會上許多人因使用雙卡借錢而背負巨額債務,成為「卡奴一族」。同時,另有媒體指出,部分持卡人吃定銀行,全力賴帳,又是另一族群,稱之為「卡賊一族」。

 

4. 輿論要求調降雙卡利差及利率: 

當時部分輿論直指雙卡高利率乃主要原因,提出調降利率的要求:1)於銀行法第47-1條中限定雙卡利差不得超過10%;(2)修改民法第205條,將原本20%利率上限下調至12%10%;(3)於民法債權篇增訂「信用卡專章」設定浮動利率上限。 

在低利率時代,雙卡利率卻仍維持過去高利率時代的水準,銀行圖利的心態確實可議,但經由修法而對利率設限並非最佳解決之道:(1)雙卡高利率乃包含該業務之高風險;(2)世界主要國家信用卡循環利率及現金卡利率多未設定上限(3)未來利率有可能再升高(4)利率設限不利中小企業與弱勢團體融資(5)助長地下金融,在催收管理行為立法規範之前,將造成更多社會事件。 

 

二、卡債問題形成的原因 

綜合各專家學者的研究與調查資料顯示,造成這次卡債事件的原因可分為以下六項。

 

1. 金融監理主管機關未監督銀行徵信體系是主要禍源: 

各國金融監理主管機關(金管會及銀行局)均負有督導銀行業務之責,一旦發現銀行有不當經營行為,應立即糾正或懲處,以維護金融秩序。銀行浮濫發卡、不實廣告、雙卡契約資訊不對稱等現象非一朝一夕,惟金管會與銀行局並未及早處理,使得原本單純的金融問題演變成社會事件。

 

2. 銀行未經徵信濫發卡,不當推銷用卡消費錯誤觀念: 

銀行發卡前未確實審核債務人的身分、財務狀況及還款能力。根據調查,不但學生可以利用雙卡借貸,連領有重度殘障手冊、高齡七十五歲的老婦人都可以辦現金卡(見95.03.23聯合報)。同時,銀行還利用廣告宣導錯誤的消費觀念,讓社會大眾認為借貸消費反而是一種「高尚」的行為。

 

3. 雙卡計息方式不當,且未充分揭露資訊: 

過去雙卡為「複利」計息,未償還的利息也併入本金再去計息,且計息日以「入帳日」而非「繳款截止日」,又將違約金也併入計息,但並未盡告知義務,導致債務人在資訊不對稱下,額外多負擔債務。

 

4. 多數債務人過度消費造成超額舉債: 

根據麥肯錫調查報告,台灣過度借貸人口約3040萬人(約佔總人口的1.7%、成年人口的2%),平均借貸金額超過190萬元,細究其結構,債務餘額為月薪2245倍間的比例約為整體的30%。而麥肯錫的調查亦顯示,雙卡債務資金用途有70%為奢侈消費之用,30%才是用在民生消費。同時,張老師基金會調查積欠卡債的原因,「過度消費」佔了最高的25%,其次為「投資失敗」的21%,用於一般生活為19%,資金週轉則為14% 

過度舉債之雙卡債務人中,不乏近日媒體所稱之「卡賊」,其惡意舉債或存心不還的行徑,形成道德風險。

 

5. 債務人無收入來源以還款,債務越滾越多: 

債務人借錢,若有收入得以償還,則不致使負債越積越多。但近年景氣不佳,投資環境不良,廠商出走,員工被裁員,許多人失業,失去收入來源而無法還債。學界有實證研究顯示失業及低收入對自殺率皆造成顯著影響,對比麥肯錫的研究報告,目前雙卡債務人中,60%為男性,平均年紀為37歲,而張老師基金會的資料也顯示有21%的人是因為投資失敗而積欠卡債,由此可知,雙卡債務的主因在於失業與貧窮。

 

6. 龐大債務集中於少數人,卡債問題造成社會問題: 

依據金管會資料,截至今年1月,約有51萬的卡債逾放戶(超過六個月的本金加利息未還),其中約70%負債小於30萬元,但也有約0.1% (即五百多戶)負債超過300萬元。依據麥肯錫調查報告,整體卡債族中,債務餘額為月薪2245倍間約佔30%,約莫15萬戶。債務遠超出能力所負荷,加上暴力討債,因而逼使部分債務人走上絕路,以自殺了結。

  

三、有關單位之解決方案 

金管會和銀行公會為回應社會要求,提出以下措施:(1)成立「債務協商機制」平台;(2)實施「三五八」政策,銀行雙卡逾放比一旦超過2.5%,旋即勒令其停發新卡;(3)訂定雙卡定型化契約中應揭露利率資訊,且雙卡利率以單利計息(原本大多為複利計息);(4)規定銀行雙卡及信用貸款最高額度為借款人月收入的22倍;(5)提高信用卡最低應繳金額至10%;(6)禁止銀行委外催收及不當催收行為;(7)成立「陽光資產管理公司」,銀行可將中低收入戶的雙卡債權投資入股,進行處理;(8)要求銀行業者主動聯絡債務人進行協商;(9)委託勞委會協同社福單位,主動聯絡失業的債務人並提供工作機會。

 

四、卡債問題之現況 

經由上述多項措施,雙卡的發卡量與債務餘額的確下降了,依據金管會公布資料,自去年10月以來,每月之當月發卡數均小於當月減卡數,而截至今年9月,雙卡放款餘額已由去年10月最高峰的8,243億元縮減為5,866億元。然而,由於過去卡債族多是以卡養卡,亦即借新債還舊債,而新措施規定舉債倍數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22倍,卡債族較以前更難籌得資金還債,使得雙卡呆帳問題越來越嚴重。 

雙卡逾期放款餘額於去年七月開始明顯增加,由上個月的138.50億元驟增為182.29億元,至今年5月已達341.26億元,一年間便提高為2.5倍。雙卡逾放比則從去年底開始顯著上升,由去年12月的2.22%上升至今年5月達4.98%,表示每100元雙卡借款中,有將近5元逾期三個月以上未還。同時,現金卡逾放問題相對信用卡來得嚴重:去年12月,現金卡逾放比為1.83%,較信用卡2.44%為低;今年5月,現金卡逾放比竟遽升至7.84%,遠高於信用卡的3.33%。而最新公布的9月份數據表示,信用卡逾放比已回降至2.47%,但現金卡逾放比仍高居7.07%(8月份更高達8.46%),顯示卡債族仍還不出錢。 

從雙卡逾放金額持續擴增、逾放比亦持續攀升之趨勢觀之,雙卡業務對台灣消費金融的負面影響正在顯現。而整體經濟未能好轉、失業情形未見改善、實質薪資所得負成長,債務人將更難有收入償還卡債,他們的債務負擔於短期間內恐怕難以減輕。

  

(本文已刊登於1114日中央網路報)

(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) 

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6
16HangChowSouthRoad,Sec1,Taipei100,Taiwan,R.O.C.
Tel:886-2-2343-3399
Fax:886-2-2343-3357
Email:npf@npf.org.tw

回上一頁


Copyright(C)2000NationalPolicyFoundation.Allrights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