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(評)095-059號

中華民國九十五年 十一月二十一日

November  21 ,2006

法治 淪為政爭口號

內政組特約研究員 楊泰順

「民主與法治為一體之兩面缺一不可」,這句話不少人皆能琅琅上口;但一旦談到台灣政情,多數人卻往往患了偏頭痛,只選擇性的記得其中之一的可貴性。

過去威權政府(包括李登輝時期)為了穩固權位,經常採用兩手策略對付人民:一是以所謂的五權憲法體制,讓民意的監督幾乎形同虛設;另一則以「立法從嚴,執法從寬」,炮製出一個「全民皆罪」的社會,讓反對者隨時都處於被「依法查辦」的焦慮中。

這些威權的遺緒,到了民意高漲的今天,許多不協調的場景便成了台灣民主的最大反諷。陳總統的兩顆子彈疑案與國務機要費弊案發生後,國人總算體會到,在當前的憲政體制下,我們並沒有一個合理的管道可以對元首弊案進行有效的釐清。

立法院儘管享有民意的付託,但一旦企圖調查槍擊疑案,行政體系卻以「法治」為依據,理直氣壯運用「抵抗權」全面杯葛;而總統以虛假發票報帳,立法院不僅無能調查,就連強迫總統去職也面臨了舉世超高的門檻。享受此一體制庇蔭的總統,口口聲聲談台灣民主,但法治呢?

憲政民主體制既然無法懲處總統貪瀆,紅衫軍上街便成了必然的結果。但儘管運動曾經聚集百萬人的氣勢,身兼第一大在野黨領袖的台北市長,卻以法治秩序為由,強將這股氣勢壓制了下來。沒有制衡機制的民主,法治不過是統治者箝制民意的工具;既為在野黨領袖,卻不願辭卸市長與民眾共同抗爭,顯然也是以「法治」做為維繫權位的藉口。

在「立法從嚴,執法從寬」的羈縻手段下,台灣幾乎早已是個「全民皆罪」的社會。光看那滿街違建與競相逃稅的風氣,我們便不難想像,要在台灣從事反對運動需要多大的勇氣。早期的民進黨便曾感慨,台灣是個「共犯結構」。行之有年,早被視為首長變相加薪的特別費,恁誰也沒想到那句「必須用於公務」的空話,竟然有一天會成為擊垮在野領袖清譽的緊箍咒。在這樣一個便宜行事的社會中還要高談法治,除了怪自己天真,在野領袖恐怕也只能靜待司法正義了。

在野黨既然處處高談法治,最令台灣人民失望的,便是國務機要費弊案發生以來,我們迄今卻未見到在野黨針對這些弊象,提出一些具體修法的主張。

爭議發生已超過半年,在野黨若果真有心改革,至少也應提出整頓國務機要費,或執行祕密外交程序的修法建議,至少對於官員漏報財產的行為,也應提出一套具體的懲處方案。但目前看到的,卻只是情緒性的不斷發動罷免總統,或刪減總統府預算,對於問題的根源似乎完全沒有解決的對策。

身為選民,我們忍不住要懷疑,在野黨是否期待,一旦自己執政後也準備盡情發揮這些保護威權者的設計?果真如此,台灣的民主將無異於流沙上的巨廈,隨時都有傾頹的可能。

 

2006-11-17/聯合報/A19版/民意論壇】

(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)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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