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借用資料限制 :
當期期刊。
續借規則 :
書未逾期且未被預約才能續借,還期自續借日起算。 可不帶書到館,至申請櫃檯續借。
若以電話辦理書刊續借,請報明借閱證號或姓名及書刊背面所登錄之條碼號共七碼。
逾期罰則:
借書應如期歸還,如逾期三天仍未歸還者,停止借閱權利,
停止借閱天數以逾期天數之兩倍計算。(註:如有書刊逾期未還,系統將自動停止借閱權,直至書籍全數歸還)。
圖書借閱規則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日部分修訂如下∼
第一條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所藏圖書、期刊以提供本會所有人員使用為主(不對外公開)。
第二條 凡借閱歸還圖書、期刊應親自辦理其規定如下:
一、本會所有人員均應憑員工職證親至本館辦理圖書建檔手續,爾後方能行使借閱。
二、離職前一個星期,應親至本館辦理圖書查詢、結清手續。
三、本館借出之圖書刊物借閱者應妥為保管,如有毀損、遺失當由借閱人負起賠償責任。
第三條
館內書刊報紙翻閱後,務請依其序號排入,以利下位同仁搜尋。
第四條
外借之書刊應先經由電腦登錄後方能攜出館外,務請配合。
第五條
凡當期之刊物,一律禁止外借,務請配合。 |